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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长庚医院正式成为医保定点医院

日期:2023-09-30 02:31

  2015年11月13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以下简称“清华长庚医院”)与北京市政府正式签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医保号码设定为21110130,即日起,市民可以选择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医院将于11月23日起正式为医保患者服务。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是一所大型三级公立医院,位于昌平区天通苑,地处京北主干道理塘路。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 到2015年11月28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将迎来运营一周年。医院优先发展肝胆中心、神经中心、消化中心,重点发展心脏病科、妇产科、耳鼻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等专科。经过一年的发展和运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在北京市市属医院患者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前茅,满意度达98.97%。

  公民必须选择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服务。急诊患者不受医保定点医院限制。本月23日起,持卡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就医,可实现医疗报销实时结算。

  据了解,每月5日至25日之间可办理变更医保定点医院手续,变更医保定点医院24小时后生效并可办理。北京本地医保患者中,工作人员一般可以通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变更医保定点医院。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在学校、托幼机构参加“小校”保险的,需要到学校、幼儿园办理变更。在街道社保办事处参保的,须到社保办事处申请变更。享受公立医疗的患者,定点医院由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确定。变更定点医院或者增加定点医院由单位统一安排。由于各公立医疗单位的政策不同,具体修改定点医院的办法需与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共同确定。新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可直接填写“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市民可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电话,或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下载“北京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北京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各医保定点医院自助查询机查询所选医保定点医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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