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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日期:2024-06-06 18:23

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

妇女权益,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保障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政治权利: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应当有女性成员。学校、科研机构领导及教师中女性比例应当逐步提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女性成员的比例应当逐步提高。妇联等妇女组织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 文化教育权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校和用人单位在录取学生或者聘用职工时,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或者聘用;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保障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民主参与权利。

3.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国家保障妇女在就业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妇女。保障妇女的休息权益。在安排体力和脑力劳动时,应当照顾女职工生理特点和特殊利益。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4. 财产权益: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划分宅基地、分配安置房以及拆迁补偿中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赔偿相应损失。

5. 人身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6. 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妇女有休息的权力;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保健服务的权利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因夫妻共同负担家庭义务所产生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男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受害妇女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妇女权益的相关信息,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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