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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游船意外保险(船上货物保险)

日期:2023-10-07 09:38

1. 船上货物保险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2. 船舶与货物运输保险

船舶保险,属于水险,水险属于财产保险。水险,又称“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承保的危险主要有海滩搁浅、触礁、倾覆、碰撞、暴风雨等,火灾或爆炸、暴力窃盗或海上劫掠,地震或火山爆发、投弃或波浪卷落,船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或疏忽等等。海上保险是一种综合险。海上保险按保险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保障赔偿责任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3. 货船有保险吗

  一、船舶证书介绍

  船舶证书是船舶遵守国际公约、国家规定和船级社规范的书面证明,也是船舶适航适货的重要证明,所以必须保持各种船舶证书的有效性。关于证书的有效性,要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的各种检验并有签证,及时消除检验报告中的遗留项目,证书要齐全。

  那么,一艘货船到底需要多少证书呢?

  二、船舶证书种类

  船舶按照证书的颁发机关不同,可以做如下的分类:

  1.船级社证书

  1.1船级证书(如:入级证书,中国籍船有效期分5、4、3年不等)

   1.2法定证书

  (1)国际载重线证书;

  (2)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3)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4)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5)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6)非油船结构与设备记录;

  (7)国际防止空气污染符合证明;

  (8)防污底系统符合证明;

  (9)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10)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11)船舶保安计划批准书;

  (12)GMDSS证书;

  (13)船用产品证书;

  (14)载重吨/箱量证明。

   2.船旗国证书

  (1)国籍证书(或者登记证书),中国籍船的有效期分长期和5年两种;

  (2)电台执照

  (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国际吨位证书,有效期长期;

  (5)设备免除证书;

  (6)连续概要记录;

  (7)船员舱室检查证书(并非都有);

  (8)船旗国年度安全检查报告书(并非都有);

  (9)符合证明(副本),有效期5年;

  (10)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国籍船有效期分长期和5年两种;

  (11)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由船旗国认可;

  (12)除鼠/免于除鼠证书;

  (13)垃圾处理簿;

  (14)消防检验证书;

  (15)船用固定灭火装置检验证书;

  (16)船用灭火器检修报告;

  (17)船用柴油机证书;

  (18)吨税证书。

   3.保险公司证书

  (1)P&I保险单;

  (2)船壳险保险单;

  (3)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蓝卡)。

  注:各船情况不同,证书也有差别,例如有时船东在期租下还要购买租家责任险等。

   三、附:船员证书

  船长必须保证所有在船船员持有有效的各种船员证书,并在船员在船时予以妥善保管。以下以中国籍船员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何种级别、何种职务);

  2.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和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消防救生、GMDSS操作、外伤急救等);

  3.海员证(船员身份证明);

  4.海员服务簿(船员海上资历证明);

  5.船员健康证书(船员身体状况证明);

  6.船旗国船员证书(多指方便旗)。

4.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有两类条款,一类是ICC条款,是伦敦协会条款,包括ICCA,ICCB,ICCC。一类是CIC条款,包含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就CIC条款来说,平安险范围最小,保障范围是5种自然灾害导致的全损或退订全损,运输工具意外,共同海损,救助费用。水渍险居中,除了平安险的范围,还加上5种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一切险范围最广,在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上11种附加险。

5. 船运货物保险

一、损失通知。

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查勘检验。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主要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

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

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

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三、核实保险案情。

四、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五、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

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6.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

艾瑞泽5海运保险是专门为海上运输设立的货物运输过程中涉及载运货物财产损失的保险,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

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其中一切险的保障范围最广,附加险则作为基本险的补充。

7. 船舶货物保险怎么买

  船舶作为海上保险的标的物,其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从形式上看,船舶包括船体和其他水上浮动物体,前者分为货船、客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后者分为浮码头、海上钻井平台、水上仓库等。  海上船舶保险是指海上保险的保险人对于依据船舶保险所承保的各类船舶的物质损失及其有关利益、责任,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海上船舶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将船舶的船壳、船机、船舶属具作为一个保险标的物投保,也可以将其分别投保。在我国,根据《海商法》和海上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船舶被视为一个整体,因此船舶保险的投保人只能将船舶的船壳、船机、船舶属具作为一个标的物投保船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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